7.22.2005

不用目的的人生

小時候寫作文,應該都會寫到「我的志願」這樣的題目,答案不外乎是警察、醫生,浪漫一點的就是作家或總統。
如果,我立志是要成為一個有趣的人呢?
或者,立志要成為一個說冷笑話的人?
我們定義的志願,是社會成功的範例,而且多半代表職業,但,為何要小朋友們幼時就培養一個觀念,將來要投身某種我們成人已知的社會身份,是因為這樣我們比較好定義這個選擇的優劣?
會不會,這樣的期望使我們一畢業就要儘快地融入社會,加入經濟的運作中,遵循前人的傳統,不敢做別人沒有嘗試過的事?
我們定義的成功,如果不是以頭銜、資產、公司規模和名望,可能有別的標準嗎?
這樣來看,要孩子立志做個有用的人,還不如立志做個有錢的人來的實際?

也因為這樣追求目的性,讓我們無法享受過程的快樂。
寫作是因為想出書,做廣告是因為想得獎;目的無法達成,就沒有成功的感覺,快樂就差一點。

當目的是獲利的時候,大家會卯起來短線操作,流行什麼賣什麼,風行什麼就搞死什麼。廣告缺乏立場和觀點,因為大家不認為有必要和受眾溝通這些。加上產業結構和國家發展的經濟背景,所以我們缺乏幽默有人性的國產品牌。

如果我們快樂的標準可以更抽象一些,成功範圍內的人不一定忙碌;
尊重個體的差異,也許我們能看到更多的人生的可能,在我們周遭發生。

2 則留言:

Liying 提到...

太棒了!!這篇文章.

十年 提到...

To Alice:
本來只是自己想寫,沒想到會有人看。
很高興你喜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