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06

Best Campaign-拿獎I

最近看到幾篇文章,有趣的巧合。

關於廣告獎,在台灣廣告界有幾種情形:不惜一切拿獎的人、對崇拜廣告獎嗤之以鼻的人、嘴上說不在乎得獎但還是希望可以奪金從此聲名大噪的人;為了廣告獎,我們拗客戶讓我們做飛機稿,我們求老闆撥預算給我們做飛機稿;我們每天留意有什麼idea可以適用某個產業,然後找account去談免費幫對方服務,只因為那個idea看起來有希望;我們勤於買各個廣告年鑑,希望可以抄得不落痕跡;我們致力於發想一眼就能看懂、全球適用的廣告,這樣老外評審才能心神領會;我們讓文案儘量白話,為了參賽,這樣翻譯起來比較原汁原味;我們跟緊一個主子,累積獎數,等機會翻身和主子平起平坐......搞了半天,我們為什麼那麼愛得獎?
簡單地說,在台灣,得獎=創意強=有實力=有權力=更高的官位=更好的薪資水準=有名望=成為專家=變成權威=可以到處開課=可以出書=可以跟明星拍拖(這項好像不用得獎也可以)=辦雜誌=成立自有品牌=人緣更好=人脈更廣=政商關係良好=包辦競選廣告(而且可以中途改變政黨傾向)=從此幸福的過一生。

更別提附加的:自動送上的年輕美眉、幫忙擦屁股的同事下屬、越來越好的車、越來越屌的服飾、越來越響亮的掌聲。

伍迪艾倫曾經拿過奧斯卡,只是他沒去領獎,下面是部份聞天祥提到關於那年伍迪艾倫得獎的描述:「......但是伍迪艾倫對獎的不以為然,令奧斯卡相當沒面子,他寧可躲到酒館吹他的豎笛,也不肯參加典禮。「據說」從此以後(這不可能從數千位影藝學院會員身上一一查證),奧斯卡就「盡量」避免頒獎給他。......在《安妮霍爾》之後,只有《漢娜姊妹》再為他得過一座最佳原著劇本獎,他還是沒出席。反倒是紐約遭遇「九一一事件」後,伍迪艾倫破例在2002年奧斯卡頒獎典禮現身,為「電影中的紐約」代言。
伍迪艾倫對「獎」的看法其實很「中肯」。他承認獎的影響力,特別是奧斯卡;但是獎的產生卻是相當政治性的,你不會因為你的最佳表現而得到它,而是剛好合適這個獎的需要而得到它。他發現自己很難接受這種獎所讚美的,以及所忽略的,而且開始想像得獎的好處後,作品的品質就一定會出毛病,因此寧可不把它當一回事。儘管如此,有人統計過,伍迪艾倫入圍及得到的獎項,至少超過136個!......」

今天的中國時報,也有一篇李安的專訪:「......曾以「臥虎藏龍」、「斷背山」拿下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最佳導演獎的李安認為,好萊塢和中國電影市場不一樣,想躋身那個圈子,光談電影可不行。「你必須要懂得如何運作一部電影,參與奧斯卡,我們要做的工作和美國總統競選有些類似,要找專門的公司幫忙作前期宣傳,和上流社會的人士接觸,和影評人協會的專家交流,廣結善緣,接近民眾,還要保持一種健康的形象。」

我今天在找資料的時候,正好看到David龔在廣告雜認第140期的一篇文章—「最公平的廣告獎」,開頭就提到:「廣告獎是相當不完美的一件事,難道你沒發覺你認為最好的作品不見得會得到它該得的獎。幾乎全世界所有的廣告獎都有這個問題,因為大多數的廣告獎評審都只能憑創意,但是廣告創意不該是解決行銷的問題嗎?參賽作品太多,時間不允許參賽者一個一個上場解釋他面臨的問題。有時候參賽者剛好也是評審,他就有機會在現場解釋自己公司的作品,這麼作對現場沒有代表的廣告公司又不公平。......」

伍迪艾倫、李安、David龔,他們都同意得獎過程是一件很「政治性」的進程,像法律一樣,每個得獎作品都有「詮釋」的空間;獎項的特性、評審是誰、怎麼評,每個細節都需要掌握,換言之,也都可以操作。
他們三位雖然對獎項有透澈的分析,但畢竟他們都在國內和國際得過赫赫有名的大獎和難以計數的其他獎項。愛因斯坦說:「要打破權威,你必須先成為權威。」在我們還無法抗拒閃耀的皇冠燦爛我們之前,我們仍然會不惜代價,只求加冕於身的光環,全心注視直到周圍一切都完全變成黑暗。

相關原文:
1. 【伍迪艾倫】從小丑王子到喜劇大師(上)/聞天祥
http://movie.cca.gov.tw/CINEMA/case_01_01.asp?rowid=300

2. 李安:參加奧斯卡 像競選美國總統(2006.12.13 中國時報)
/黃文正 綜合報導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Chinatimes/ExteriorContent/Showbiz/Showbiz-Page/
0,4434,content+110511+112006121300324,00.html

3. 最公平的廣告獎/David龔
廣告雜誌第140期(January,2003)
(David龔對廣告獎想了拍案叫絕的改革方式,有機會一定要找來看)

12.06.2006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分配

我今天收到了博客來的e-DM。
活動內容是交換聖誕禮物,因為你「不能過一個沒有禮物的聖誕節」。
把禮物拿到7-11,「祝福另一個孤單過節的人」。
還有sub在旁邊:「隨時都可以寂寞,就是聖誕節不行,再也不想孤單過節,請和我一起交換禮物」。

我最近看了一部電影,叫做「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它的宣傳HL是這樣的:「即使被討厭,也不要一個人寂寞!」
雖然知道這就是行銷手法上的包裝,用種說法、想個名目,可是我想,在這個歲末的時節,「孤單」真有那麼嚴重嗎?

我們對理想情人的愛慕,和地球上的食物及資源一樣,都有分配不均的問題。
有些人可以得到無盡的關愛,而孤單的人仍然孤單,為什麼我們都會共同喜愛某些條件的事物,我們被這些看不見的標準深深影響,但規則是誰訂的?
如果每個人都各自能分配到一個愛你的人,是否就不會有人落單?
全體人口總數就除得盡嗎?是誰來決定和分配?
那麼我們就不再孤單?
是不是,每個人真的都有一位剛好的right person在等待?
真的有所謂的soulmate?
那麼萬一我得到的人我不喜歡怎麼辦?
還是連分配我們都會用盡方法,努力去得到我們欣賞的類型?
但這終究無法解決我們寂寞的情形,而孤獨,真的是必須避免的嗎?


最近可能慾望城市看太多了。

11.03.2006

黨的部首:黑

生物界的任何一個例子都適用「團結力量大」。

當你自己一個人中午外出用餐就有強烈體會,

從A桌被老闆請到B桌,當一群客人進來時,再被分到C桌和別人一起共桌。

人多勢眾,利益共享,落單的就抱歉了。

所以在做創意之前,先結黨吧!

10.06.2006

中秋節的問卷

公司轉寄了一封問卷,「時報廣告金像獎創意人大調查問卷」,裡面的問題讓人心虛,也讓人心寒。
“您覺得台灣廣告人的美學素養如何?“
“您認為做廣告是否是個有前途的行業?“
問題切入得直接,讓悲苦的上班族啞口無言。

剛好我今天得知一位從前幾乎讓人記不住的同事,到了知名外商做AD。
雖然我很想舉出一些他的大作讚頌他的才華,但我記性不好,好巧不巧記住的都是他持續不斷的緋聞。
這位人稱"少女殺手“,看著雜誌上他on board的新聞稿,很久沒看到的招牌笑容,其實心理很難相信他不是靠關係進去的,恐怕interview的作品也沒有拿他自己的,這樣的人做Art Director執行出來的東西怎麼會美?
我現在的公司其實找人也不公開,幾個好朋友之間互相介紹,不認識的不敢用,所以大家更是用心社交。就像幫派的分贓,只要圈子裡的人都拿到好處,到底是誰上任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所以現在的Tvc越來越不堪,在其中看不到創意人該扮演的角色,這樣的廣告成果,客戶直接brief給production house不也可以?為什麼需要廣告公司?而這些人還自稱是創意?

為了控制我的憤怒,無法克制的,我用了戲謔的方式回覆。

Q: 廣告人該有的基本條件
□操到死也不怕 □頭腦靈活能言善道 □嗅覺敏感跟得上流行□外表獨具個人風格 □全身名牌 □其他
A:該有良心


Q: 廣告人最憂心的事情是
□工作遇到瓶頸(創意想不出來、客戶難伺候) □身體不健康 □孤老終身 □無法陪家人 □年華老去 □錢不夠用 □性生活不美滿 □其他
A:無法掌握權力

Q: 360行,行行出狀元!廣告人想改行,適合轉成什麼職業?
□演員 □算命仙 □業務銷售員 □詐騙集團成員 □小吃攤老闆□計程車司機 □其他
A:詐騙集團成員、假社會活動發言人

Q: (開個小玩笑!)感性又理性的廣告人,閒暇沒事,性幻想對象是……
□林志玲 □小S □蕭薔 □李英愛 □香月明美 □章子怡□楊丞琳 □何麗玲 □許純美 □其他
□金城武 □王力宏 □貝克漢 □裴永俊 □周杰倫 □馬英九 □克雷格大衛 □RAIN □王建民 □其他
A:選單裡竟然有周杰倫!我想,你沒有瞎,那一定是我瞎了......



理想和現實的差距就是,看似美豔的廣告業,其實是悲苦的上班族。
問卷問出了可以現成勾選的答案,也問出了統計數字上看不出來的無奈。

6.23.2006

雞爪骨頭

每一份工作,
到最後都會變成嘴裡沒有味道的口香糖。

不管哪種口味,過了一陣子,
咬起來都一樣。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繼續嚼著,只是感覺自己還存在,
還有收入,還有身份。

5.13.2006

一週年

距離這個Blog當初開工之時已經一年了。
途中我換了工作、搬了家,
部份看法已經有些出入。
所以做了整理,把觀影的感想單獨出來,
刪除了一些文章。

就當是週年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