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2016

我希望就算是鳥事也很屌地做它

我最近有個朋友進了奧美。奧美在我年輕的時候,是廣告人的夢想,我不知道現在是否還是。這位朋友平常發文量不多,但感覺很需要告訴大家他進了奧美這件事情,所以即使是像我這種很少使用facebook的人,也很巧合地無法錯過他那篇熱門的貼文。

我因此想,是自己創造一個很知名的品牌比較厲害,還是加入一個很知名的品牌比較厲害?哪一種才是真正的挑戰?是你名片上的title比較重要,還是你工作快不快樂比較重要?

好像曾經聽過這個問題:是在一間大公司做鳥事比較強,還是在一間小公司做屌事比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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